Tuesday, December 30, 2008

Son & Daughter-in-law of Ah Bian made Plea Bargain

This afternoon Ah Bian got back to jail, and his son and daughter-in-law made Plea Bargain with the prosecution. They offered to disclose the where about of the $570 million which is part of the laundered corruption funds.

Court ruled Chen Shui Bian back to remand but without restriction of visitation, meaning his friends and family have access to him. Previously he was remanded with such restriction that only his lawyer have access to him.

Yahoo News Cut & Paste: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30/1/1c1kq.html



5.7億藏哪?陳致中夫婦提認罪協商

更新日期:2008/12/30 06:35

台北地院召開陳水扁案羈押庭,檢辯激烈攻防長達12小時,過程檢方拋出震撼彈,也就是陳致中夫妻到特偵組,具狀表示願意供出5.7億元流向,也願意把錢匯回台灣,就起訴部分進行認罪協商,也顯示陳致中夫妻不只是單純人頭角色。(黃進恭報導)

陳水扁案羈押庭長達十二個小時,檢辯雙方高手過招,誰都不願退讓。被告陳水扁說十二月十八號吳淑珍講 說她已要陳致中夫妻透過律師具狀寫了一份陳報狀給特偵組,把五億七千萬的錢清楚交代,絕對不是流向不明,特偵組也不約談陳致中夫妻,也不對陳報狀中所述內 容作偵訊,一再表示這樣現金流向不明,不得不懷疑檢察官特別保留一手,不讓這樣的真相大白,作為繼續羈押他理由,如果真是這樣用心,他真會被羈押到死為 止。

特偵組檢察官林(三個吉)慧則說五億七千萬,被告陳水扁提到他兒子陳致中向特偵組具狀表示願意向特偵組說明,但他們說明的只是一小部 分,從他們具狀是提出要認罪協商,他們願意將瑞士部分匯回台灣,還願意說出五億七千萬下落,但認罪協商是要在審理階段進行,辯護人認定我們說為何有五億七 千萬在海外,從陳致中狀紙就可看出假如他們願意繳回,就直接匯回國內,更何況被告陳水扁之前在偵查中說這些錢都是選舉結餘款,而且只有在瑞士部分。陳致中 的認罪協商,也間接證實特偵組始終查不出來的五點七億,宣稱只是單純人頭角色的陳致中,看來相當清楚錢藏在哪,也難怪成為檢方最後的壓箱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30/58/1c1ko.html


台北地院裁定陳水扁收押不禁見

更新日期:2008/12/30 05:25 呂采千

台北地院29日下午2時召開前總統陳水扁羈 押庭,歷經12個多小時馬拉松審理,最後法官以陳水扁罪嫌重大,有逃亡、煙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或串供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證,當場裁定陳水扁收押不禁 見、可通信,但若有發現上開情事則另為處分。陳水扁律師鄭文龍則轉述指出,陳水扁感謝社會對他的關心,未來會繼續努力來表清白並且為他所愛的台灣付出心 力。鄭文龍說:

『第一點,昨天晚上夫人就說,你(陳水扁)不用看了(閱卷)了,你一定會被押,果然是如此,第二點,陳前總統對社會各界還是表達感謝之意,第三點,他還是會努力在後續審理上來努力證明他的清白,他還是會為台灣這塊土地努力。』

鄭文龍表示,未來會據理力爭法官迴避一事,並與陳水扁及其家人商議後提出抗告。

當法官做出收押判決後,陳水扁先是一愣,蔡守訓問他要通知誰,陳水扁略啞啞声聲音回應「請通知我太太」,隨後就與律師私語,支持者大喊「政治迫害」、「土匪」、「司法死了」,並與警方發生推擠叫囂情形。此時,也有一名婦人高喊「陳水扁就是愛錢」,所幸她與阿扁支持者間有警方隔離而沒發生意外衝突。

庭訊時,蔡守訓訊問陳水扁,有沒有南線專案及甲君,兩者有無請領國務機要費?是否以國家機密說辭來干擾司法權運作等問題。

陳 水扁回答,不知有南線專案,甲君則有此人,但未申領國務機要費,至於國家機密是在大法官627號解釋後指出,國家元首有國家機密特質,基於對J案的密祕外 交的保密,才會將所有領據視做機密,絕無干擾司法意圖,他重申只冀望能像一般人般享有被告訟權利的防禦權,他愛台灣及人民,絕不會逃亡,他也希望全案能速 審速決,讓他能為自己清白辯護。

檢方則提出羈押陳水扁的理由,有逃亡、煙滅證據、勾串、串供之虞等事證,並指出,陳致中夫婦在12月18日具狀要向檢方說明海外資金流向,是認罪協商,此部份應該在法院審理進行。檢方強調,扁若不羈押起來,不利於未來案情的偵辦。

扁及委任律師逐一承駁回檢方控訴,律師鄭文龍則批評檢方,演了3次聲押的戲碼,是「歹戲拖棚」,他籲請應速進入實質審理程序,並認為檢方聲押動作不是文明國家司法的做為。

對於陳水扁收押一事,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整夜未眠等待結果,他說,前線在奮戰,他怎能去睡覺,他尊重法院裁定。

前兩次地院聲押庭由審判長周占春審理,陳水扁都被判無保開釋,隨後,審理權轉移至審理國務機要費的蔡守訓合併審理後,在第三度聲押庭,陳水扁則被收押。

另外,扁嫂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中,連續缺席18次,陳水扁在庭上說,他太太看到蔡守訓就昏倒了,所以預言陳水扁「穩死」,蔡守訓則建議扁嫂多出庭就不會怕他。

特偵組偵辦扁案在11月12日將陳水扁羈押,12月12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後,移審台北地方法院,隔日清晨就被無保釋放,特偵組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7日裁示發回地院更裁,台北地院18日仍裁定無保釋放陳水扁,特偵組25日二度抗告,高院28日撤銷原裁定,因此才有地院2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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